2024-07-17 吊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1,424,9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3号)核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2021年3月8日起36个月,限售股东为徐宏、徐文磊、徐娅芝、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秋玲、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雄辉、徐精女等8名股东,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61,4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3%,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2021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总股本为188,000,000股。
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840,000.00元,转增65,800,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53,800,000股。
2023年5月,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253,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898,200.00元,转增76,140,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329,94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62,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成交最高价7.36元/股,最低价6.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13.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4,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62,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成交最高价7.36元/股,最低价6.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13.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62,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成交最高价7.36元/股,最低价6.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13.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